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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6.评《重生之抠脚大汉变男神》 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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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所以看都市文,最精彩的还是前期的校园生活。当然,纯商业文和科技文除外。

        本书前期的节奏,是偏快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主角重生到高三时期,还有122天就要高考,作者却没有过多着墨,高考关键期直接秒过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只是提了下主角表白班花被拒的事情,时间线就跳到了高考结束后的班级聚会。

        主角有个特别的能力,就是过目不忘,文科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对于他来说轻而易举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大学和专业全都转成了财经大学的文科类,他的外形也从须发茂盛的大汉变成了军训都晒不黑的小白脸,妥妥的男神体质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会计专业,乃至在整个财大,他的颜值都是顶天的那种。所以在去qh看望高中的班花时,也会顺便碾压未来女友的追求者。

        颜值能打,身体更能打,过目不忘就连军体拳也能轻松学会并用于实践。

        早期,他凭着后世的粗放建议,从买烧烤开始积累了原始资本,买了部手机。去了大学,更是建议父母在核心区买了房,那时的房价真的很感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因为节奏偏快,会给人一种特别敢的感觉,读者还不及体会校园生活的美好和浪漫,就被主角不断攀升的眼光和实力推着往前走。

        明明就有很大的发挥空间,却是得不到畅想。眼里净是主角无敌的帅气了,全然记不清女主到底有多美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也是一本单女主,就算身边有再多的蜂蝶围绕,也动摇不了二人堪比金石的纯真恋情。这一点真的很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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